红领巾法学院第四季|第三期:引导未成年人遵守交通法 提升安全意识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助推陕西青少年法治建设,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共青团陕西省委、陕西省教育厅、西影集团、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主办,西影传媒承办的《红领巾法学院》模拟法庭栏目第四季再出发,旨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规则意识、培育法治观念和提高自护能力。本期模拟案件:李佳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搭乘同班同学赵小明外出,因为李佳车技不熟,没法很好地掌控电动车,在平安路附近与同向步行在其前方的郑华发生碰撞,现场造成郑华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。之后,交警部门作出《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认定李佳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八条及第三十八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,根据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承担事故全部责任,郑华和赵小明不承担事故责任。